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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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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07-04 18:1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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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

  第一章 总则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4〕2号)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章程。

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。

  第二条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的原则,实行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  第三条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、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  第四条 学院概况

  (一)学院全称:濮阳科技职业学院

  (二)办学性质: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

  (三)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  学制:三年

  (四)国标代码:14790   河南省招生代码:6370

  (五)办学地点:河南省濮阳市大庆路与挥公大道交叉口

  (六)颁发证书学院名称:濮阳科技职业学院

  (七)证书种类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

  (八)学院简介

  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是2023年1月经河南省人民***批准设立,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。学院一期工程总投资4.44亿元,建有完备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图书馆、宿舍楼、体育馆、运动场、学生餐厅、后勤附属楼等。

 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9人,研究生学历31人,专业教师配置均衡。学院仪器设备总值达1000余万元,建有现代农业技术、宠物医疗技术、大数据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实训室和公共实训室,拥有纸质图书10余万册。

  2023年9月,学院开设现代农业技术、宠物医疗技术、大数据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物联网应用技术等5个专业,在校生785人。2024年将新增食品智能加工技术、智能机器人技术、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、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、电梯工程技术、机械设计与制造、社会体育、健身指导与管理等8个专业。

  学院坚持“德育为先、技能为重、创新发展、服务社会”的办学思路,秉承“崇德兼善、奋发图强”的校训,力争办成“办学有特色、省内居前列、国内有影响、国际有合作”的示范性高职院校。

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
  第五条 学院成立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政策,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、实施细则,领导、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,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、院长担任。

 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设在招生就业处。

 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,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
  第三章  招生计划与对象

  第八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。招生专业详见专业信息表。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: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;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、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
 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各类考生。

  第四章 录取规则

  第九条  招生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“学校负责、考试院监督”的规定。

  (一)录取规则:对进档考生按照“平行志愿”规则录取,即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,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,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、语文、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;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;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予以退档。

  (二)学院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要求,但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。

  (三)学院不设定男女生比例;对考生体质的要求,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四)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者,学院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。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  第五章 收费标准

  第十条 学费按河南省发改委、教育厅、财政厅下发的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[2020](456号)》要求公布:文科类专业:3700元/生/年;理科类专业:4200元/生/年;艺术类专业:6000元/生/年。住宿费标准暂定440元/生/年(8人间),如遇到政策调整,按***最新政策执行。

  第六章 助学金与资助制度

  第十一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,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,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。

  (一)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,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(区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/学年。

  (二)奖学金: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;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。学校奖学金,根据成绩评定,分为一、二、三等,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、1500元和1000元。

  (三)助学金: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,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;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,每生每年3300元。

  (四)勤工助学: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,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,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。资助标准是每月150元。

  (五)服兵役学费资助: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,按政策规定,可申请学费减免,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,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;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,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,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;在校生入伍的,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,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,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。

  第七章 其他

 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: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。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,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;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,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;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,将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,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,并建立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》,报教育部备案。学生学业期满,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“濮阳科技职业学院”普通专科毕业证书。

  第十三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,对以我院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,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,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。

  第十四条 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

  联系部门: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

  联系地址:河南省濮阳市大庆路与挥公大道交叉口

  邮政编码:457100

  联系电话:0393—3210699、3969988

  咨询QQ群号:1群757229869,2群757383272

  监督电话:0393—3969900

  学校网站:https://www.pykjzyxy.com

  E-mail:pykjzyxyzsjy@163.com

 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:濮科职院招生就业处

  学院微信公众号:濮阳科技职业学院

 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解释权归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。

豫公网安备41032902000328号